人類學家從考察人類生活遺址,檢視倉儲、廚房、餐桌甚至是糞坑的殘餘推測人類食譜,印證人類吃昆蟲的事實。
結局就是這樣:雪野受到了徹底的傷害,終究要在那些曾愛慕她的人的眼前離開。對伊藤而言,雪野就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教師。
但真的與他們接觸過後,卻又深切感受到自己與他們之間的遙遠距離,結果反而更感孤獨。可是,這個一直都抱著「玩玩而已」的心態和相澤交往,在關係中不斷傷害對方的牧野,到最後甚至還以戲謔的方式,向雪野告白。要不就因此而備受傷害,甚至帶來毀滅。「世界的秘密」就是如此矛盾,他一方面令人產生愛慕,另一方面也可以令人受傷。就算滿足了自己對雪野的仰慕,但相澤仍舊感到不滿足,覺得自己的人生尚有缺欠。
而她以為,能夠填滿自己生命的方法,就是與在地下鐵裡偶遇的牧野學長交往。於是她展開報復,用盡方法欺凌雪野,讓對方在學校內再無立足之地。基於國家暗黑歷史的教訓,現今德國基本法清楚載明在德國言論自由的唯一例外,就是擁護納粹言論。
2.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、或公共衛生或風化戰爭的爆發使得此一方針更加強化,政府推動「皇民化」並實施許可制更改姓名的政策,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,有不少人都期盼自己能名副其實地成為「日本人」。因此,被認為「喪失」了日本國籍的台籍前日本兵及其遺族,從開始連一毛錢的補償都沒拿到。戰後,台灣被新的外來政權,亦即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統治。
戰況逐漸惡化之後,台灣也在1942年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,1943年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,應徵者蜂擁而至。作為國民,我覺得自己的國家自己保衛,是理所當然的想法。
如此,台籍前日本兵及其遺族作為「日本人」所應獲得的補償及債權,就這樣在戰後的日華關係史中被忽視。附帶一提,針對「特別處理辦法」,有紀錄指出,日本政府曾經三度去函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,要求進行推動,但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並未接受。此外,1944年,更實施了徵兵制度。從戰後台灣所經歷的歷史,我們也可窺見台籍前日本兵的悲哀。
日本政府此種單方面的決定,引發了許多抗議與反彈聲浪。在戰後日華關係史中被忽略的台籍兵補償問題 戰後,日本陸續創立《恩給法》及《戰傷病者戰歿者遺族等援護法》等法律,軍人與隨軍文職人員及其遺族都得到了各式各樣的補償,但這些法律全都設有「國籍限制」,不具備日本國籍者便不在補償對象之列。這金額是日本政府考量台灣軍人薪資實質成長率後所決定的,但當時的當事人及支援團體主張,考量到戰後50年間的台灣經濟成長率及當時自衛隊隊員薪資水準等因素,反映物價之後其倍率應該要定為1000倍以上,甚至高達7000倍才合理。」 台灣人之中,也有不少人被徵召或志願從軍,作為「日本人」遠赴戰地、為國打仗。
接著,1987年9月,《有關對台灣住民戰歿者遺族等之弔慰金等之法律》、1988年5月,《有關特定弔慰金等實施支付之法律》相繼特別立法通過,規定台籍前日本兵之遺族及戰傷病者當事人若提出申請並獲認可,每人將獲得200萬日圓的特定弔慰金。政府決定支付每人200萬日圓特別弔慰金,但…… 台籍前日本兵的戰後補償問題未獲得進展,漸漸在歷史洪流中受到淡忘,直到戰後將近30年,1974年,一件偶然事件的發生,終於讓事態有所前進。
然而當時,位於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並未獲邀參與和約的簽訂,日華間便於1952年4月28日另行簽定《中日和約》,該合約第三條明定,台日間財產及債權問題,「應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間另商特別處理辦法。面對這樣不合理的情況,民間有志人士與國會議員展開了支援行動,例如在1975年,由明治大學教授、語言學學者王育德擔任事務局長的「台籍前日本兵補償問題探討會」,以及1977年,由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「台籍前日本兵補償問題探討議員懇談會」(代表會長:有馬元治)相繼成立。
蕭錦文在16歲志願從軍,作為陸軍隨軍文職人員參與英帕爾戰役,戰後又成為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。文:權田猛資 作為「日本人」出征的台灣人 歷史上,日本曾經統治台灣半個世紀,從1937年中日戰爭(八年抗戰)爆發以來,直到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為止,整個二戰期間,台灣也都在日本的統治之下。換句話說,對這些台籍前日本兵而言,他們等於是被原本的「敵人」所支配。然而,正如前文所述,台籍前日本兵中村輝夫與橫井、小野田不同,並無法作為「日本人」獲得補償,只拿到了6萬8000日圓的歸還者補貼金。國會議員、學者、律師等民間有志人士組成支援團體,針對台籍前日本兵及其遺族的補償問題,展開了大規模的運動。該年12月,一名在戰時由原住民組成的「高砂義勇隊」生還者中村輝夫(阿美族名為史尼育唔),在印尼摩羅泰島被發現,他是繼橫井庄一、小野田寬郎之後第3名生還者,受到社會矚目。
至於懸而未決的台籍前日本兵之積欠薪資及軍事郵政存款等所謂「確定債務」問題,政府於1995年決定償還債務金額的120倍之金額。對於當時應徵從軍的理由,他表示:「最重要的是,希望能在自己的國家面臨大事時,能為自己的國家盡一份力。
日本在1951年與美國及其它同盟國成員簽訂了《舊金山和約》,結束戰爭狀態,放棄了台灣及澎湖諸島的主權。但兩國後來並未針對此「特別處理辦法」進行討論,1972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,與中華民國斷交,《中日和約》遂告失效。
根據厚生勞動省社會・援護局統計,軍人與文職人員合計,其人數高達20萬7183人,其中有3萬306人戰死。根據當時管轄特定弔慰金事務的總理府(今總務省)所統整的《總理府史》,截至申請期限1993年3月底為止,共收到2萬9913件申請,合計支付了529億9000萬日圓。
接著,日本由於戰敗而放棄台灣,包括台籍前日本兵在內,不論其本人意願為何,這些台灣人一律喪失了日本國籍因此,被認為「喪失」了日本國籍的台籍前日本兵及其遺族,從開始連一毛錢的補償都沒拿到。在戰後日華關係史中被忽略的台籍兵補償問題 戰後,日本陸續創立《恩給法》及《戰傷病者戰歿者遺族等援護法》等法律,軍人與隨軍文職人員及其遺族都得到了各式各樣的補償,但這些法律全都設有「國籍限制」,不具備日本國籍者便不在補償對象之列。面對這樣不合理的情況,民間有志人士與國會議員展開了支援行動,例如在1975年,由明治大學教授、語言學學者王育德擔任事務局長的「台籍前日本兵補償問題探討會」,以及1977年,由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「台籍前日本兵補償問題探討議員懇談會」(代表會長:有馬元治)相繼成立。
國會議員、學者、律師等民間有志人士組成支援團體,針對台籍前日本兵及其遺族的補償問題,展開了大規模的運動。至於懸而未決的台籍前日本兵之積欠薪資及軍事郵政存款等所謂「確定債務」問題,政府於1995年決定償還債務金額的120倍之金額。
附帶一提,針對「特別處理辦法」,有紀錄指出,日本政府曾經三度去函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,要求進行推動,但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並未接受。根據厚生勞動省社會・援護局統計,軍人與文職人員合計,其人數高達20萬7183人,其中有3萬306人戰死。
蕭錦文在16歲志願從軍,作為陸軍隨軍文職人員參與英帕爾戰役,戰後又成為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。政府決定支付每人200萬日圓特別弔慰金,但…… 台籍前日本兵的戰後補償問題未獲得進展,漸漸在歷史洪流中受到淡忘,直到戰後將近30年,1974年,一件偶然事件的發生,終於讓事態有所前進。
該年12月,一名在戰時由原住民組成的「高砂義勇隊」生還者中村輝夫(阿美族名為史尼育唔),在印尼摩羅泰島被發現,他是繼橫井庄一、小野田寬郎之後第3名生還者,受到社會矚目。從戰後台灣所經歷的歷史,我們也可窺見台籍前日本兵的悲哀。日本政府此種單方面的決定,引發了許多抗議與反彈聲浪。作為國民,我覺得自己的國家自己保衛,是理所當然的想法。
文:權田猛資 作為「日本人」出征的台灣人 歷史上,日本曾經統治台灣半個世紀,從1937年中日戰爭(八年抗戰)爆發以來,直到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為止,整個二戰期間,台灣也都在日本的統治之下。日本在1951年與美國及其它同盟國成員簽訂了《舊金山和約》,結束戰爭狀態,放棄了台灣及澎湖諸島的主權。
然而,正如前文所述,台籍前日本兵中村輝夫與橫井、小野田不同,並無法作為「日本人」獲得補償,只拿到了6萬8000日圓的歸還者補貼金。接著,1987年9月,《有關對台灣住民戰歿者遺族等之弔慰金等之法律》、1988年5月,《有關特定弔慰金等實施支付之法律》相繼特別立法通過,規定台籍前日本兵之遺族及戰傷病者當事人若提出申請並獲認可,每人將獲得200萬日圓的特定弔慰金。
然而當時,位於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並未獲邀參與和約的簽訂,日華間便於1952年4月28日另行簽定《中日和約》,該合約第三條明定,台日間財產及債權問題,「應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間另商特別處理辦法。但兩國後來並未針對此「特別處理辦法」進行討論,1972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,與中華民國斷交,《中日和約》遂告失效。